【體路杭州直擊】上回提到,小記膽粗粗去了今屆學生全運的新聞發布會想要見識見識,誰不知今日的游泳決賽,令小記更加見識到在內地採訪是甚麼一回事,因為我差點連吳宇軒奪金一刻也不能見證……
話說小記今早獨自一人跟隨澳門隊的專車到游泳館採訪,經過安檢時保安已經提及相機不能帶進場。我心想:「傻的嗎?」然後便揚一揚我身上的「工作人員」證,說一聲:「呃,我是工作人員啊。」便順利地進場採訪早上的預賽。雖然看似輕鬆,但經過連日來既不能到場邊拍照,又不能從正常途徑入場後,小記我,已經感到十分疲倦。
好吧,傍晚我便和港隊大隊一起出發往游泳館觀看決賽。當時已經天下起雨了,人是不快樂,怎料更不快樂的事還在後頭。當我、攝影師、代表團人員、志願者,以及江蘇教育頻道的一名攝影記者(姑且叫他「小王」)一起由安檢通道進場時,那些保安及大學人員卻跟我們說:「專業攝影機不能帶進去啊,要全部放在這裡。」What?當然,作為香港這個投訴之都的一員,我們當然要據理力爭,立馬提出「我們是新聞員、記者、隨團攝影師(下刪一千字)」我和小王更大呼「我們今早也是這樣進來!不信的我給我的報道你看!」不過,作為一個專業的保安,他們當然無動於衷,只不停說是組委會的要求。
不過就如一個專業的汽車維修員要有「士巴拿」傍身一樣,一個記者和攝影師沒有相機倒不如叫我們回香港。於是小王便立刻拿出他那由廣電總局發出的官方記者證,見證如見局嘛!不過,少年我終歸太年輕了,有記者證不代表你可以帶相機進場,「就是不可以帶相機呀,手機可以但專業的相機不行呀。」其實,除了我們仨之外,同場還有其實同樣配備專業相機的內地行家們。
100米的距離,分隔了我們和6時準時開始的決賽。爭吵一輪,最終靠志願者、代表團及聯絡員的努力,我們終於,得到了一張「混合採訪區」的門票。(對,是門票,不是證件或背心)事後我們的攝影師說聽到收緊規則的原因,是前一日有記者騷擾到賽事進行,令裁判要將比賽結果上訴,於是便嚴格規定記者採訪。
幾經辛苦,終於能夠立足於拍攝位置絕對不佳的Mixed Zone。不過,在我們前面卻有幾個穿著藍色採訪背心,以及沒有採訪背心的人在走來走去。已經錯過了3場決賽的小記實在十分氣急,忍不住出聲叫他們借一借過,否則連跳池也看不到,更遑論影得到。
不過進得了Mixed Zone卻代表你不能再出去,事關頒獎台與Mixed Zone之間有一個觀眾席,而兩者之間基本上是望不到的。換言而之,在Mixed Zone內的我們基本上是影不到盧卓浚和吳宇軒上頒獎台的一刻。即使我們想出去,旁邊的保安大哥就已經如臨大敵般,以為我們的長鏡頭是大炮一樣攔住我們。可笑的是,Mixed Zone內有一位中央電視台的記者,有一次他想出Mixed Zone追訪一位泳手,卻被保安大哥攔住,最後要靠他的攝影師擋住保安再硬闖才行。Come on!他是央視的啊!
已經是疲勞加上怒氣再加上為運動員緊張的小記,這個奇遇還未完結。身處在一個「採訪區」,當然就要採訪一下港隊泳手。再一次誰不知,我在區內向游完決賽的張詠恩問問題,保安卻飛快地已經想推開她,著她離開。最後,我手機內的錄音只有28秒,當中已包括我和她的對答,甚至之後盧卓浚在採訪區外受訪,保安大哥都一臉不悅似的。我真的想說一句:「採訪區呀大哥。」
圖:麥景智、Takumi Phot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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