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體育政策──改變的機遇與阻力(三)
青訓硬件上的改善
在香港,制訂體育政策首先要面對資源和場地的局限。眾所周知,香港在體育資源上的調配可謂捉襟見肘。根據庫務署每年的審核,在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政府帳目中,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隸屬於民政事務局)的實際開支數額為港幣1,059,000元,只佔香港特區政府該年度的總支出不足百分之一。(編按:民政事務局就體協暨奧委會該年度實際開支數額,作出澄清更正,詳細內容請閱文末。)誠言,香港特區政府透過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為30多名運動員提供約17,000,000元,作為備戰2012年倫敦奧運的用途,亦會向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提供4,000,000多元作為參賽經費,但這兩方面的支出比例和投入度亦遠遠低於中國、日本、南韓、新加坡等鄰近國家和地區。從資源調配的優先次序方面,已見有大量改善的空間。
另外,體育政策範圍甚廣,如果政府只是考慮一些短期的應變策略,例如以短期的資助去應付青訓恆常性的開支,不但發揮不到預期的效果,而且有可能加劇行政人員和前線培訓人員之間的衝突。若果只得一次性或兩至三年的撥款,運動員尚未成材,計劃便告吹了。這無疑是亂石紛投,縱使運動員小時了了,但遭到攛掇擺弄,磨滅他們對競賽生涯的憧憬與幻想,令他們難有出頭天,最後只會適得其反,得不償失。從既有的框架而言,青訓成效不彰,究竟是行政人員計劃有欠周詳,還是前線教練團隊不夠專業,甚至兩者皆有,實在啟人疑竇。
還有,現時香港的體育政策思維相當狹窄:政府採取消極回應式的做法,在運動員有需要時才給予幫助。這當然不失為一種對策。畢竟,「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建立和維持專業的體育團隊的開支所費不菲,而公共資源向他們大幅傾斜或多或少會惹來非議。但問題是,現時香港的體育政策與「銀彈政策」沾不上邊(即使香港特區政府承諾,在2012年倫敦奧運,香港運動健兒個人項目金牌得主可獲港幣3,000,000元現金獎勵,而銀牌和銅牌分別有1,500,000元及750,000元),支出甚至比某些發展中國家低。而且,若政府陳陳相因、捨本逐末,則令一些不易作統計和量化的因素相對被淡化。香港浸會大學體育系教授鍾伯光(2011a)在<香港精英體育必須同時重質>一文特別提到:
「奧運金牌得主必非一般池中物,而負責精英體育的掌舵人必須要制訂有效政策協助教練積極發掘這些苗子,當這些苗子被發掘出來後,還需要一套切合這些苗子和吸引他們父母支持共同培養的計劃。要這計劃成功推行必須引入新思維和給予最大的彈性,在兼顧這些苗子的學業和學習多些技能的同時,必須共同認清楚最主要的目標是8至10年後的奧運金牌。」
由此可見,單靠政府見招拆招的回應措施可行性成疑。毋庸置疑,官僚的體育政策程序尚算理性,每事均根據程序規條,但結果卻匪夷所思,並與培養運動員的法門背道而馳。事實上,一個青少年是當運動員並非只是考慮短暫的經濟誘因,掌舵人務必要詳細研究不同持份者的需要和顧慮。要處理持份者的需要,不能單靠大灑金錢,關鍵是政府和香港體育學院有否與持份者保持良好溝通,及令持份者感受到當局的關懷。
另外,掌舵人痛定思痛,由培育青少年開始,是「自我救贖」的不二法門。不少香港現役運動員的實力已經見底(當然有少部分具有上升的潛力),或傷患纏身,或許他們仍具備專業拚搏的精神,但要倚賴他們持續地在國際賽上爭取佳績實屬苟求(偶有佳作則另作別話,黃金寶便是一例)。若然不盡早進行青訓,不少體育項目恐有青黃不接之虞。還有,具天份的運動員(好苗子)遇上平庸的教練,被訓練成蠢牛木馬,大有「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之無奈。談到甄選好苗子,不少人或抱有約定俗成的觀念,認為先天體質虛弱的兒童要成為世界級運動員似是天方夜譚,但筆者不得不提醒,三奪世界足球先生的巴塞隆拿現役頭號球星暨阿根廷大國腳美斯(Lionel Andrés Messi)在11歲時被證實患有荷爾蒙生長素分泌不足 (growth-hormone deficiency);曼聯(Manchester United)歷史上首名南韓球員樸智星(Park Ji-Sung)一直有扁平足的問題;韓國游泳名將樸泰桓(Park Tae-Hwan)自幼患有哮喘等等。他們均遇上伯樂,並配合適當的醫療,奠定了體育事業上的成就的良好基礎。故此,掌舵人務必要協助選拔人員摒棄成見,避免出現黃鐘長棄的情況。
但必須承認的是,傷患是運動員的天生大敵,其是隱性傷患,例如先天性的心臟缺陷。2004年雅典女子奧運女子100米蛙泳金牌得主,有「蛙泳皇后」之稱的羅雪娟,就在2006年驗出心臟問題,於同年12月進行心臟微創手術,並於2007年1月29日提早宣佈提役。英格蘭超級足球聯賽保頓(Bolton Wanderers Football Club)球員梅安巴(Fabrice Ndala Muamba)在2012年3月17日參與英格蘭足總盃八強對陣熱刺的賽事中心臟驟停猝倒,令人不禁神傷。外國體育界近年亦出現多宗類似事件,如果香港亦有相同案例,恐怕有相當部分的父母以性命安全為理由,阻止子女進行高密度的運動訓練,為青訓計劃敲起喪鐘。所以,要完善青訓,除了要有發掘好苗子外,還須招攬有質素的青少年教練,鼓勵現時的教練深造,讓好苗子借助一系列有系統的科學化訓練,輔以定期的身體檢測和傷患處理等等。誠如<香港體育學院年報2010-11>(頁35)所言:
「精英運動員在體育事業上的成就,往往是多種複雜因素相互影響下的結果,因此要取得最佳成效,必須依靠系統化的訓練支援,以達致高水平的競技表現。在協助發展運動員發揮潛能的過程中,除講求運動員的天份及專業的教練培訓外,還要配合一個全面的支援系統,以減低受傷的風險及提高訓練成效。這個系統必須具備以科學和實證為本的長遠目標,確保從發掘運動員的最初階段,以至到達顛峰期及往後的各個時期,均能提供完善的支援。」
科學化訓練已是廿一世紀體育運動發展的大趨勢,例如長跑選手、單車選手和足球員在訓練時由電子儀器量度心率;由電腦紀錄他們的動作技巧,由科研人員分析他們的優點與缺點,找出可改善的空間;由營養師設計科學化的膳食餐單,令運動員保持理想的脂肪肌肉比例,增加訓練成效和減低受傷風險。而在一定程度上,倚靠香港體育學院運動科研團隊的科學化分析和指導(當然不能忽略教練團隊的貢獻和運動員自身的努力和團結的作用),由鄧亦峻、黎振浩、吳家鋒及徐志豪組成的香港男子田徑4×100米接力隊連續在泰國北碧舉行的亞洲格蘭披治田徑賽第二回合和台灣國際田徑錦標賽跑出38.8秒以內的佳績,勇奪獎牌且取得倫敦奧運入場券(蔡偉恆編2012)(注:田徑項目在2008年一度被剔出香港體育學院「精英項目」之列;雖然香港有全職田徑教練,但田徑運動在香港尚未職業化-田總全名為 「香港業餘田徑總會」)。要留意的是,科學化訓練對香港現時體育發展規模來說可算是龐大的計劃,如要深化這計劃,不免要將各項運動項目發展規劃化。然而,整體來說,香港籌備的地區青訓計劃甚多,如何平衡各個體育總會、地區與地區之間的期許,避免越俎代庖的情況,將考驗政府和香港體育學院的智慧。
相反,如當局冗贅煩厭地以公關技倆宣稱當運動員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卻未能制訂長遠的規劃令運動員和前線教練看見樂觀的前景,最後只流於口號式的呼籲,缺乏實際的推動力,則難以挽留高質素的體育人才。況且,體育及其相關行業人才短缺是一個長遠的結構性問題,並非單靠一次性的撥款或聘請外國管理行政人員和教練就可以解決。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市場是否有合適的人才,而這些人又是否願意來港應聘仍是未知之數。即使是高價挖角,亦未必能令他們長留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之地。當他們累積足夠經驗,伺機成熟後,便有很大機會會轉投整體架構更完善和工作環境更良好的體育管理組織。以上數點,清楚揭示出現時香港體育政策在資源投放方面的諸多弊端,亟待撥亂反正的契機。
在場地局限方面,香港的體育硬件配套縱然在近年進步不少,但距離亞洲前列仍然有一段距離。比方說,新加坡體育理事會於1973年成立,由前國家體育促進會和國家運動場地經營公司(兩者皆於1971年成立)合併而成,負責建立三角洲體育中心和新加坡室內體育場館達到國際一線的標準,其規模、佔用面積、保養方面的功夫等等是香港難望背項的。儘管香港為主辦2009年東亞運動會而於同年建成了將軍澳運動場,但整體來說,有不少場地尚未達標,無法提供理想的場地給運動員潛心練習。事實上,將軍澳運動場的選址問題和跑道拱起的問題亦令其失色不少。根據《太陽報》2009年5月28日<政府孤寒港運會出醜>一文的報道,「該運動場位於環保大道旁,四周被道路網包圍,垃圾車等重型車輛不停穿梭。運動場跑道二百米起步點與馬路相距不足二十米,由於缺乏隔音設備,重型車輛駛過發出的巨響,會影響運動員的專注力。」再者,香港的土地用途有明文規條去劃分,不能肆意更改去遷就個別行業發展,讓其他行業感到政府厚此薄彼。
不過,這並不意味特區政府可以坐吃山崩等糧到。相反,政府可毅然挑起重擔:在體育設施方面,政府可以一方面完善現有設施,另一方面,在合乎土地使用條例的前提下,在長期投閒置散的空地上加建達國際級水平的場館。在梁振英競選政綱的《體育政策(諮詢稿)》中,「落實啟德運動城項目」是其許下的承諾。筆者預計這是中長期的目標,須知道每項大型工程項目上馬都要通過一連串的立法會動議辯論和審批;在體育培訓方面,政府應制訂長遠的體育發展政策,加強培訓本地精英運動員,促進本地與外地運動員的交流,把香港打造成為亞洲區內的體育運動中心。無可否認,以曾蔭權為首的現任香港特區政府,似乎完全沒有足夠的決心和野心,以策略性的龐大資源投入來牽引體育競賽和體育盛事化的發展。然而,只要梁振英領導的新一屆管治班子衝破政治的枷鎖,撥雲破霧,推陳出新,對體育政策發展有不可低估的潛在影響力。
作者簡介:楊庭輝,新力量網絡成員、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研究生。研究興趣包括政治哲學、政治理論和國際關係(尤戰爭與和平)。另熱愛運動,自小開始關注體育青訓,夢想有朝一日香港的青訓系統能與世界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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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資料澄清:(資料來源:民政事務局)
作者所引用的數字1,059,000元屬於資助金的非經營帳目(capital account)部分。事實上,民政事務局該年度給予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經常性資助金屬經營帳目(operating account),有關實際開支數額為港幣18,459,000元。這經常性資助金的實際開支數額於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更增至港幣22,86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