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知識】夏季奧運設定28競賽大項上限



1964年東京奧運之競賽項目。
1964年東京奧運之競賽項目。

現代奧運於1896年假雅典復辦開始,運動項目便不斷增加,由當初僅得9個競賽項目,增至今屆里約熱內盧的28個大項。國際奧委會避免比賽數目不受控制地增長,2002年決定將每屆夏季奧運的競賽項目上限設定為28個,因此,若然有新項目加入,必須有舊項目被剔除。

國際奧委會選擇競賽項目非常嚴謹,單是準則便有39個,當中包括運動項目的普及性、受歡迎程度、項目本身的發展與管理、經濟效益,以及反禁藥計劃管治是否足夠等等。因此,運動項目要加入奧運「大家庭」,跟運動員一樣,同樣要「過關斬將」。

 

資料來源:OLYMPI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