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認淋紅油刑毀 卓耀國被判感化12個月兼接受戒毒治療



【體路專訊】曾替港足奪得省港盃並外流瑞士次級聯賽的卓耀國涉參與多宗「淋紅油」案件被補,早前承認共3項刑事毀壞罪,今日(1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並需接受戒毒及心理治療。辯方大狀今早再求情時透露,卓耀國獲前球會答應重新聘用。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報告建議他接受感化。辯方今日在庭上進一步求情,指卓耀國祖父母承諾會監督其改過自身,另卓在還押前已獲前球會答應將再聘用他讓其復出。主任裁判官錢禮最後按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接受感化12個月,期間需按感化官指示工作和居住,並接受戒毒、精神及心理治療,定期提交尿液樣本驗毒及出席小組活動。

卓耀國(圖:體路資料庫)

卓耀國早前承認今年1月16日、1月26日及1月30日分別向將軍澳康盛花園、健明邨明宙樓及健華樓3個單位潑紅油,並在外牆貼上催促還款通知。警方翻看閉路電視後發現並拘捕卓,搜屋後找到其當日犯案時穿着的衣物,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代表大律師早前為其求情時指他但因疫情令其10個月零收入,在朋友慫恿下任「收數佬」淋油追債。大狀續指被告深感後悔,亦已不能重返球壇,並呈上港足教練郭嘉諾、足球總會董事陳志康及流浪球會主席莫耀強的求情信。

卓耀國與女友歐陽倩瑩另涉多宗同類案件,被控共16項刑事毀壞罪,該案將於下月23日在東區法院再訊。

文:麥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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