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訊】去年U23港足到日本出賽期間醉酒的事件再有新進展,足總昨日(4日)公布張憙延及盧兆崎被罰禁止徵召入各級代表隊一年,令被罰球員增至13人。不過與上兩批處罰球員不同,足總今次未有向傳媒發新聞稿,僅在網頁上載紀律委員會的判決,並將消息不按時序放在最新消息的第6項。
距離上次處罰4個月,足總昨公布多兩名U23港足成員因「違反亞洲足協U23亞洲盃外圍賽分組賽日本賽區之防疫措施及相關指引」被罰。效力理文的張憙延及標準流浪的盧兆崎被罰由5月3日起禁止徵召入各級代表隊一年,令被罰球員增至13人,佔當日到日本參賽的球員逾半數。兩人已無入選早前公布的亞運集訓名單,被罰時期亦與其他隊友不同,當中其餘11人罰則均由去年12月22日起計。
足總今次並無如頭10名球員,以及陳晉一被罰時向傳媒發新聞稿,僅在網頁的新聞上載判決,亦將昨日公布的這則消息調至不會出現在首頁頭5則新聞中的第6項。
U23港足去年10月到日本出戰U23亞洲盃外圍賽期間在酒店內醉酒鬧事,部分隊員更疑違反日本未滿20歲人士不得飲酒的法例。足總行政總裁譚秋朗曾形容事件嚴重並對港隊形象造成打擊,不過又稱如果球員在法例容許下「在房間內休閒飲酒、唔係醉係無問題,但飲到好醉,做其他事就當然不能接受」。被罰球員至今包括林衍廷、謝家榮、林樂勤、朱偉鈞、潘沛軒、伍家揚、葉卓文、鄭進泓、邵昀俊、張憙延及盧兆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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