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欄】科學研究指出人類天生是擅跑的動物,耐力亦較其他動物優勝。哈佛大學生物學家Daniel Lieberman指出,人類由於經常要長時間和長距離追捕獵物,從而演化出長跑的能耐。
Lieberman教授說人體構造有許多幫助跑步的獨有特徵,例如雙腳在比例上較長有利大幅跨步、上臂較短有助保持平衡、全身遍佈汗腺和毛髮稀薄有助散熱,加上人腳結構巧妙,跑步接觸地面時,可以儲存17%由此產生的能量,並在下一步連同自己產生的能量一併釋放,有利節省體力,令人類透過鍛鍊可以進行例如馬拉松的長時間跑動。Lieberman教授表示他跑馬拉松亦能造到3:24的PB。
我除了跑馬拉松之外,也曾多次完成路程100公里或以上的毅行和高海拔馬拉松,包括香港樂施毅行者、印度Himalayan 100 Mile Stage Race和尼泊爾的Everest Marathon,但假若遇上美國的「世界超級馬拉松之王」Dean Karnazes,恐怕只能食塵。
這位曾說過「不在乎跑得多快,只在乎跑得多遠」(「I don’t care how fast I go, I care about how far I go.」)的超馬跑手,曾被譽為「One of The Fittest Men on The Planet」,跑過多次海拔落差2,500多米並要抵受超過50℃高溫的Badwater Ultramarathon,更在2008年跑步穿越智利Atacama沙漠、中國戈壁沙漠、非洲撒哈拉沙漠和氣溫低至-20℃以下的南極冰原,奪得這項世界四大極地超級馬拉松的總冠軍。
2005年我參加紐約馬拉松時,有幸遇到Karnazes並獲他在其著作《Ultra Marathon Man》上簽名和題字。之後在2006年,他發揮鐵人本色,連續50天在美國50個州跑了50個馬拉松,更獲《時代》雜誌評為該年度全世界100位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去年底他的新作《The Road to Sparta》面世,紀錄他穿越這條全長246公里,由希臘雅典到斯巴達的古代超級馬拉松之路。
普通人要完成一次馬拉松已經不容易,但有一個人卻在過去28年,平均每兩星期跑完一個正式馬拉松賽事,至今雖已完成了超過700多個全馬,但仍樂此不疲。
今年55歲的英國跑手Steve Edwards,由於左手先天畸形,令他在少年時期經常受同輩的排擠和欺侮,但他並沒有因此失去自信,反而決心尋找一項可以發揮所長的運動,最後選擇了長跑。
1981年,Steve 19歲首次跑馬拉松,1988年他忽發奇想,希望能以平均時間3:30完成500個全馬。他在28歲及29歲時,已分別成為最年輕完成100個及200個全馬的世界紀錄保持者,之後他再提高目標,要完成1,000個全馬,而平均完成時間在3:20之內。
Steve現時已跑了超過760個全馬,平均時間是3:17。目前只有約20人曾跑完1,000個馬拉松,但平均時間都在4小時以上。按照現時的進度,Steve有望在65歲前達成他的目標。
Dean Karnazes 擅長超馬,Steve Edwards以毅力取勝,兩個人都是〝The Man Inside the Machine〞。
作者:張樹槐 恒生銀行傳訊及可持續發展總監
(本文曾於信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