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社會各界對運動員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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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稿】其實,完善體育組織架構只是香港體育政策的其中一步,如何令主流社會接納體育競技和運動普及化亦是不可忽略的因素。華人社會保留著「望子成龍」的傳統思想,普遍不重視子女在體育競技上的成就。童清峰(2012)在《亞洲週刊》為美國職業籃球聯賽華裔新星林書豪撰寫封面專題時慨嘆:「如果他在台灣或中國大陸,可能會為了考試而用功,不太可能在籃球上有此成就。」而在香港,「公開試壓倒一切」的風氣亦不相伯仲。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香港沿用著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試制度,即使在2009年9月在中四實施三年制新高中學制(又稱三三四學制,即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和四年大學制),中六學生(相當於中國內地高三)亦要面對香港中學文憑試。應考這些公開考試成為了香港青少年晉身為大學生的最主要途徑。

由於公開試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社會上不同的持份者已對青少年的活動時間分配定性。家長批評子女花太多時間在運動上的事件屢見不鮮,中學教師與家長聯手阻止莘莘學子參與運動的情況亦偶有發生。對他們來說,青少年把時間花在讀書以外的事情上就會影響學業成績。但香港康體發展局(1997)(香港體育學院的前身)曾發表 ‘Sports Do Not Harm On Study, It Can Work The Other Way Round’的研究摘要駁斥此說法;它指出有信心在學業上取得良好的表現的受訪者同時有較強的動力參與體育活動。而且,有不少研究指出,運動有助身體釋放安多分(endorphin),對青少年舒緩情緒與壓力有莫大幫助。

不過,時至今日,中華文化仍強調長幼有序,中、小學學生挑戰父母和老師的權威仍屬於禁忌的範疇。如果長輩偏執己見,基於不對等的權力關係,青少年亦只能噤若寒蟬。而部分老師對全人教育的理解為培養 「品學兼優」的學生,但對他們而言,培養「文武雙全」 的學生只是在邏輯上存在,但在香港幾乎不可能實現。老師們在言語中皮裡陽秋,抱有「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不利青少年運動員建立美國教育家寶帕(Borba 1989)所強調的「自尊五感」:安全感、獨特感、聯繫感、能力感和方向感。他們受老師的揶揄也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忍氣吞聲更是司空見慣。有部分甚至不堪受辱,逐漸偏離校園生活,造成個人與學校隔離的惡性循環。黃世澤(2011)就曾為這些運動員抱打不平,他謂:「事實上,香港公眾應該思考一下如何回報這些為香港貢獻黃金歲月的港隊代表,特別香港土生土長那一批,他們在校時不少可能已經因成績不好,受盡老師和社會白眼,但社會對他們的付出全無補償,這實在不公。」

老實說,輕視運動員的人本身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他們忽視了運動員對本港社會的貢獻。運動員代表香港出戰不同組別的賽事,這已是難以取代的貢獻。況且,運動員有團結社會的功能。他們如能在大賽奪取佳績,或表現出「香港精神」,就可以振奮不少香港人的心。香港足球代表隊在2009年東亞運動會足球比賽決賽戰勝日本代表隊後,社會各界積極熱烈的反應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就體育運動在這方面的社會性功能,《大公報》專欄作家黃熾華(2011)有以下解說:

「去年 [2010年] 十一月在廣州舉行的亞運會,香港就榮獲八金、十五銀、十七銅共四十面獎牌,躋身在朝鮮、印尼、新加坡、菲律賓、巴基斯坦等國前列,實令人刮目相看。但獎牌背後,它體現的是「敢拚即贏」的香港精神:黃金寶的單車「三連冠」,黃蘊瑤的受傷不下火線,都是此種精神的集中、具禮表現。因此,舉行全港第三屆運動會,就是要繼承和發揚「敢拚即贏」的香港精神。相信,運動會不僅會賽出成績,也會賽出此種不屈不撓的精神。」

無可否認,香港運動員的整體競技水平和競技以外的各方面技能,如應對傳媒和與社會各界溝通的技巧等,仍有待改善和提高。但是,很多批評香港運動員的人其實並不比他們做得更好,甚至沒有甚麼可取之處足以代表香港,卻以狹獈的觀點去判斷運動員的成敗,讓人不勝欷歔。

其次,他們沒有看到運動員對香港的潛在貢獻。現時有不少香港運動員在他們所屬的比賽項目擔當著開荒者的角色。在「文無第一,武無第二」的競賽前提下,他們的壓力不足為外人道。運動員處於不斷自我突破和超越的心境,如套用心理學家馬斯洛 (Maslow 1943)的需求層次理論,這屬於最高層次的需求:自我實現需求。在生理上,他們的腎上線素亦會有所上升。這無疑有助他們提升比賽狀態,但他們在日常生活亦會間歇地處於一個比較不理想的狀況。而老師的專業知識和判斷很多時候限於自己任教的學科,至於年青運動員是否不堪大用、萎靡不振等等,其實已在老師專業判斷範圍之外。相反,年青運動員的教練很大機會比老師更深入了解他們的人格特性。運動員可能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外刻苦備戰,如果給老師批評為好逸惡勞,實在有欠公允。即使他們在備戰以至比賽期間無暇他顧學業,老師理論上亦無由置喙。舉例說,不少體操運動員的競技黃金年齡約為16-20歲,如在這期間需分心學業,甚至因公開試緣故而停練半年至一年,這無疑是扼殺他們的競賽生涯,對運動員以至香港體操界不啻是沉重打擊。將心比己,如果具語文天份的在學習語言的黃金時期被勒令停學語言一年半載,具會計頭腦的不准學會計,具藝術天份的被強迫轉讀電子工程,苦況可想而知。再者,即使這批運動員在競賽能力和心智上有不足之處,他們仍應該享有基本的尊重。否則的話,這與梁啟超在<敬業與樂業>一文提及「凡職業都是神聖的」等的道理是相悖的。諷刺的是,<敬業與樂業>是現時不少中學的參考範文之一,如果授課的老師也不能實踐上述道理,不免有言行不一之嫌。

無論如何,公開的體育比賽的性價未能跟公開考試的比擬,很大程度源於兩者對升讀大學有天壤之別的影響。有別於美國、歐洲、澳洲等多元化的升學和就業途徑,香港仍以主要以公開考試主導青少年的發展前景。這亦令家長與老師面對不少局限。對前者來說,如子女未能以最直接的途徑晉身為大學生,或多或少會為他們帶來額外的財政負擔,這方面的影響對基層家庭尤為明顯。對後者而言,現時的學校系統和升學制度並不是為他們建立的。不少老師只是劃一評核、集體課堂等這些規範學習模式的前線執行者。奧地利哲學家伊利奇(Illich 1974)就曾在Deschooling Society一書中批判這個模式的成效,並提出自主學習方式取代正規的學校制度,按學生的能力和興趣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學習模式。專欄作家石秀恩(2008)就曾在《頭條日報》披露,2008北京奧運武術比賽奪得刀棍全能銅牌得主,香港武術隊代表隊主力鄭仲恒在14歲時毅然「放棄香港的學業」,到北京府什剎海體育運動學校深造,為今日的成就奠定重要的基礎。

而事實上,香港教育制度千瘡百孔:中學各主流學校的資源集中在核心科目教育(中文、英文、數學、通識教育)上,體育科目繼續不受重視,有不少中小學迄今仍沒有有蓋運動場地,這只會阻礙全人教育的實踐。筆者認為,即使正規學校某些優點不容易被取代,教育界掌航人對改善學校制度,如彈性安排上課時間、增加學生的學習自由度和讓老師有充分的發揮空間等等,亦是責無旁貸。對於外國能培養出「文武雙全」的人才,趙永佳(2012)在<林書豪與香港夢>一文指出:「林書豪的成長和美國的所謂『體教合一』制度有很大關係。在美國,每個籃球運動員都是一邊念書,一邊打球,球打得好,可以進史丹福、哈佛等名校,各大高校會爭相送你獎學金(常春藤聯盟例外),而每家高校和大學,都投入大量資源發展體育項目。這種制度不是沒有問題(如學界運動員的學業水平),但起碼令有志打球的年輕人可以兼顧運動與學業。」

其實,自1995年開始,美國職業籃球聯賽 (The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 (League)) 中的美籍球員只有奇雲.加納特 (Kevin Garnett)、高比.拜仁 (Kobe Bryant)、卓西.拉瑪.麥基迪 (Tracy Lamar McGrady, Jr.) 、阿瑪利.史杜達米亞 (Amare Carsares Stoudemire)、勒邦占士 (LeBron Raymone James) 和安德魯.拜林 (Andrew Bynum)等不足30名從高中直接進入聯盟,而他們絕大部分都是現役或曾經是聯盟中炙手可熱的球星。在美國大學重視體育事業成就的前提下,他們退役後重返大學校園進修的難度不大。而且,「體教合一」的制度並不只局限於籃球運動。如果報考大學的學生在田徑、游泳等運動項目上有傑出的成就,就可獲得不少的分數。前香港游泳女子代表蔡曉慧在役期間,能入讀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商學院,並擔任該校的泳隊隊長,便證明了其在體育界的貢獻得到大學的充分認同。

反觀香港的情況,大專院校制度配套不足,運動員幾乎不可能足夠的支援。儘管民政事務局已經與八間教資會資助院校達成「加強支援精英運動員」的共識(香港政府新聞網 2008),而不少院校亦推出「運動員獎學金計劃」,但大學始終沒有成熟的方案去配合精英運動員進行全職運動訓練。鍾伯光 (2011b)亦有類似的看法,他表示:「在香港,我們談了教育配合精英運動員發展這個題目超過20年,但在整體的規劃和制度上仍然停滯不前。這邊說要精英運動員兼顧學業,但那邊卻要運動員全職訓練而不接受他們在大學註冊讀全日制學科的身份,而大學的學士課程卻不設兼讀的模式。」不過,這個情況已得到微妙的改善。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2012)在<1700萬助健兒備戰奧運>的評論文章中提及:

「在各方支持及配合下,一些我們熟悉的運動員都正受惠於不同的特別進修安排。例如,『香港車神』黃金寶現正於香港教育學院攻讀兩年制的衞生教育學士課程,考慮到這位『香港之寶』的特殊情況,學院作出了特別安排,容許他以最長八年的時間完成課程。又例如壁球好手歐詠芝,也得到理工大學的支持,既延長修讀年期,亦轉換上課模式,由全日制改為兼讀,方便訓練。」

由此段文字可見,體育政策其實是萬變不離其宗:政府和體育學院合力,游說各校彈性處理上課時間,讓運動員心無旁騖地投入訓練。其實,體育界有自己的認受性,政府不一定需要介入去一些競賽層面的政策。然而,新一屆特區政府制訂全人發展的教育政策時,應對學校提供清晰的指引,令中學不再側重於學術範疇的科目。另外,政府採用多一些「以人為本」的政策,聯同體育學院推出嶄新而可行的計劃,要求學校配合,減低上學、做運動與生活素質的矛盾,亦是運動員能否獲得體育成就的箇中關鍵。

 

作者簡介:楊庭輝,新力量網絡成員、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研究生。研究興趣包括政治哲學、政治理論和國際關係(尤戰爭與和平)。另熱愛運動,自小開始關注體育青訓,夢想有朝一日香港的青訓系統能與世界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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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預告:融合中華文化   推廣體育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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