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欄】疫情下,泳池重開時應全面禁止放飛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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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路專欄】泳池重開,有人擔心會出現泳池群組。我們贊成重開泳池,當然有責任建議泳池要做足安全措施。游泳池除了游水的高手外,也有不少隱世高人,他們身懷絕技,一瞬間便能放出飛劍,有些更能連發數劍,他們播毒的能力,不容忽視。

何謂放飛劍?

放飛劍是香港常用語,書面語是吐痰或吐口水,生動化的表達是咔….吐,專業化的表達是排出深喉唾液,英語是spitting,即是使勁將口腔內的液體或分泌物排出。

疫情下放飛劍情況

泳客在泳池放飛劍的情況一直嚴重,即使去年疫情下泳池多次關閉後重開,放飛劍的情況仍然經常出現。只要你赤腳在泳池邊行一圈,特別是泳池兩端起跳架位置,必定能收集真實的深喉唾液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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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重開即禁止放飛劍,是否可行?

簡單來說,完全可以。因為法例列明可以對放飛劍人士罰款,並以「武力」驅逐。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 570 章 )第8A(1)條,在公眾地方吐痰的定額罰款是 1,500 元。根據立法會的文件,自2003年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是其中一個獲授權在其轄下地方和場地執行該條例的政府部門。

此外,根據《公眾泳池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BR)4.一般罪行列明:任何人在泳池或泳池場地範圍內,不得(a)吐痰,但如吐入署長為供吐痰而設的痰盂或其他盛器內,則屬例外。任何人違反上述條例,即屬犯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 14 天。

除了罰則外,法例還列明:泳池的管理員或主管人員即可命令該人離開泳池場地範圍,如該人沒有遵從該項指示,則可將其驅逐,並在有需要時以武力將其驅逐。

從以上所見,原來法例處理放飛劍問題已經相當完善,只是一直沒有嚴格執法。

泳池重開的條件 – 政府執法

2020年政府提出重開泳池的條件,如限制入場人數、進入泳池前要戴口罩、量體溫……2021重開泳池之時,政府應該加入禁止放飛劍。每個泳池兩邊都有口水渠(又稱去水渠),既可以將池水過濾,又方便泳客因池水引起喉嚨不適而要吐出口水。所以,除了小部份內功深厚,談笑間便能吐、吐、吐的高手外,大部份到泳池游水的人士都會贊成政府嚴格取締隨意放飛劍行為。政府又可以借此機會提升泳池的衛生水平,令泳客安心出游。

文:卓越游泳會

原文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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