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忠南區球員李溢晉藥檢「肥佬」停賽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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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路專訊】香港足球總會紀律委員會今天(周二)公布有關球員李溢晉因藥檢「肥佬」被判罰停賽的判決。

足總根據2016/17年度超級聯賽賽事章則並於2016年11月20日舉行之超聯賽事「南華 對 冠忠南區」進行抽樣禁藥檢測,球員李溢晉 (當時效力冠忠南區))是其中一名被選出接受藥檢之球員。足總及後接獲有關化驗報告,該球員之尿液樣本化驗結果呈陽性反應。李溢晉被判罰停賽2年,停賽期間不能參與香港足球總會舉辦之所有賽事及活動 (包括職員及球員身份)。

該球員之尿液樣本“A”瓶當中被驗出含有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以及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根據世界運動禁藥機構2016禁用清單,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以及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均屬於S6級別專項興奮劑(specified stimulants),在賽內一律被禁用。

該球員因此觸犯亞洲足協反禁藥條例2016版本,香港足球總會紀律委員會經詳細研究有關報告及考慮犯規的嚴重程度後,一致作出該球員停賽2年之決定。停賽期由2017年1月12日起生效。

該球員可在接獲判決結果之後48小時內以書面提出上訴。

資料來源:香港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