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品轁與教練回應索契冬奧「無隊醫」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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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路專訊】香港滑冰代表呂品轁成為出戰今屆索契冬奧會的唯一代表,賽事完結後則鬧出港隊冬奧風波,再次翻起運動員資助分配的問題。事緣呂品轁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除指今次隨隊沒隊醫隨隊令準備賽事受影響外,亦指於賽事中遭隨團官員冷待,香港滑冰聯盟剛剛發出港隊主教練呂碩及呂品轁的官方回應,全文如下:

港隊主教練呂碩的意見:

香港政府、體育學院、民政事務署、奧委會對於體育的資助方向可能有問題。理據是:目前香港體育學院的“精英體育A級資助”運動有“田徑、羽毛球、桌球、單車、劍擊、體操、空手道、賽艇、七人欖球、壁球、游泳、乒乓球、保齡球、三項鐵人、滑浪風帆、武術”,共計16個運動項目,其中4個項(四分之一)不是奧運項目。而在16年裡連續代表香港4次參加冬季奧運會的短跑道速度滑冰,到今天還不是香港體育學院(香港政府)的精英A級資助項目。這是一個大笑話。

而香港體院精英運動裡不屬於奧運項目的有“桌球、壁球、保齡球、武術”。其中桌球的個人資助名單上有28人,壁球的個人資助名單上有28人,保齡球的個人資助名單上有26人,武術的個人資助名單上有50人。而16年來連續代表香港四次進入奧運會的短道速滑項目僅僅被列入“精英體育B級資助”(2013年開始首次被列入),在個人資助名單上僅有2人。

香港體育學院的願景寫“持續爭取世界級體育佳績”,使命寫“在國際體體壇爭取佳績”。而奧運才是全世界公認的最“精英”的運動的集合。香港政府和香港體院,將一些非奧運項目列入“精英運動”(亞運項目),是否是方向性錯誤。如果這些運動在香港有廣泛的群眾基礎,不如將這些運動列為本土運動進行支持,但如果被列入“精英運動”,則是一個非常有疑問的選擇。

此外,香港政府對於運動員參加國際最頂級賽事的資助時限有問題,呂品韜在2013年11月獲得奧運參賽資格之後,才開始獲得民政事務署奧運專項備戰資金資助。而運動員的訓練是長期性的,為了備戰一個奧運會,運動員需要準備四年甚至八年,而賽前3個月給的資助資金是否能夠幫助運動員在奧運會上取得好成績,是一個問題。

呂品韜的看法:

第一,香港沒有符合奧運標準的溜冰場(60米長30米寬),所以無法將香港作為自己的訓練大本營,而不得不長期為了找到可以訓練的冰場在各國漂泊和訓練,經濟壓力很大和以及無法得到足夠的後勤保障;

第二,自己可以獲得奧運資格,卻不能被列入高級別的精英運動資助(韜是精英丙級別資助/Elite C),同時看到非奧項目桌球有5個精英甲級別資助,2個精英乙級別資助,非奧項目壁球有1個精英甲級別資助,7個精英乙級別資助,非奧項目保齡球有7個精英乙級別資助,非奧項目武術有7個精英甲級別資助,6個精英乙級別資助,覺得心裡非常的受傷。

第三,自己為了備戰奧運準備了超過10年,得到香港政府奧運專項經費資助15萬元港幣是在2013年11月,自己獲得奧運資格之後,如果這15萬元這樣的資助可以在3年之前,每年5萬元發放給呂品韜,相信在資助金額相同的情況下,對提高成績的幫助更大。

香港滑冰聯盟同時亦列出呂品韜資助來源:

三個來源:

1,LCSD/民政事務署

  •   資助香港本地訓練費用,資助參加國際賽部分費用(90%以及有上限):
  •   奧林匹克冬季運動會:資助備戰費用(2013年11月底,批核資助呂品韜參加20142月的冬奧會備戰經費15万港幣);
  •   全國冬季運動會:資助備戰費用和參賽費用;

2,香港體育學院

從2012年4月1日開始接受香港體育學院SAG個人資助,2012年全年資助額為港幣54570元;2014年4月1日起每月資助金額為港幣4548元(全年54576元)。

3,香港奧委會

資助奧林匹克冬季運動會參賽費用(機票、食宿、保險、服裝等在比賽期間產生的費用)。

而以上資助不夠的部分,全部由香港滑冰聯盟和呂品韜本人支付。

參考資料:

短道速滑溜冰鞋價值約港幣20000/雙,冰刀價值約3000元/套,比賽服價值約4000元/套,防切割保護服價值約8000元/套,頭盔價值約1500元/頂,手套價值約800元/雙。

以上裝備,運動員每年至少要消耗兩套。

冰面訓練時間,價值在3000元(内地)-12000元(香港)/小時不等。

教練費價值港幣15000元/月。

 

參加冬奧會中國香港代表團的組成,由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最終決定。而連續四屆冬奧會,本港均只有短跑道速度滑冰運動員取得參賽資格。協暨奧委會分派給香港滑冰聯盟陪同呂品韜參加2014年冬奧會的名額為2人,1名為教練員,另1名為隊管理人員,而隊管理人員並未獲協暨奧委會安排入住奧運村。

本屆冬奧會香港代表團組成如下:

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先生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彭沖先生

代表團團長:王敏超先生

港協暨奧委會職員:周景勳先生

運動員:呂品韜

隊管理香港滑冰聯盟主席:葉小燕女士(香港滑冰聯盟提名)

港隊主教練:呂碩先生(香港滑冰聯盟提名)

教練員和隊管理人員的分工如下:

教練員:

  •  監控運動員生理、心裏狀態;
  •  根據運動員狀態調整訓練計劃和戰術安排;
  •  進行每日陸地訓練和冰上訓練;
  •  調整運動員冰刀和磨平冰刀刃;
  •  比賽時在教練指導區進行現場指導。

隊管理

  •   在抵達賽場後至最後一項比賽興奮劑檢查結束之前,24小時陪伴運動員並監控運動員飲食,防止誤服違禁物質釀成興奮劑醜聞;
  •   填報報名表;
  •   參加組委會安排的所有領隊及技術會議,必須詳細了解組委會任何臨時通知的比賽日程、時間、判罰規則的細節變化,並及時告知教練員(並不能直接告知運動員,運動員的所有技戰術安排及心理監控將由教練員負責);
  •   在運動員的全部賽前訓練期間,與教練員一起在冰場邊觀察訓練,幫助教練員記錄運動員訓練成績及主要對手成績,以便教練員根據現場情況及時作出戰術調整;
  •   在運動員的全部比賽期間,與教練員一起在冰場邊觀察比賽,記錄場上出現的任何衝撞、阻擋、橫切、干擾情況,需詳細到運動員頭盔號碼、位置、圈數,以便在接到裁判員“預判罰通知”或“漏判”的情況下及時根據國際滑冰聯盟申訴規則和程序向主裁判提出申訴,以保護本港運動員權益;
  •   如運動員出現傷病,需與教練員、隨隊醫生/醫療人員一同分析運動員傷情,確認藥物使用符合奧委會違禁物質規定及運動員自身健康情況,防止運動員出現藥物過敏或用藥不適;
  •   處理賽場內外任何突發事件,確保運動員情緒平穩、從容備戰;
  •   聯絡香港代表團團部,做每日訓練/競賽書面匯報;
  •   聯絡香港滑冰聯盟,做每日訓練/競賽情況書面通告

資料來源:香港滑冰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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