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發聲明回應「自把自為論」



【體路專訊】港協暨奧委會昨日(5日)就有報章報道民政事務局回覆立法會議員關於冬奧的文件,認為該報章所述有所謬誤,為讓公眾了解事實真相,故特作澄清,全文如下:

港協暨奧委會就索契2014冬奧中國香港代表團事件

201435日的回應

就今天(2014年3月5日)有報章報道民政事務局回覆立法會議員關於冬奧的文件,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發覺該報章所述有所謬誤,為讓公眾了解事實真相,特此澄清。

報道所指「民政事務局回覆立法會議員陳家洛的文件中提到,原來向香港代表團的65萬元撥款中,已建議港協暨奧委會隨隊應派出醫護人員。」又引述短道速滑教練指:「因為是港協未有按建議派出隊醫。」本會查閱了相關文件和資料,發現此報道並不正確。

一、香港代表團的組成

  1. 參賽運動員少於預期

本會早於2013年9月已就當時各本地體育總會的預計參賽人數(多於一名運動員),對照國際奧委會所規定的運動員和隨行人員人數比例作出估計,向民政事務局申請撥款,當時估計代表團名額為13人,其中包括申請一名義務醫療人員隨團。至2014年1月中,本會才獲知香港最終僅得一名滑冰運動員參與是屆冬奧,故正式名額也相應地減至5位(包括1位聯絡參贊)。

事實上,任何一個具規模的國家/地區奧委會代表團,醫療人員安排須視乎根據參賽運動員人數而定的代表團人員名額,除了考慮安排醫生之外,尚可以考慮包括物理治療師、運動心理學家、以至營養師等等,整隊醫療人員各具職能,地區奧委會會按當時情況和需要而作出取捨。

  1. B.      參賽運動員的身體狀況合格及參賽體育總會沒正式申請醫療人員

本會在2014年1月23日收到有關參賽體育總會提交參賽滑冰運動員的體檢報告,由香港體育學院的醫生證實該名運動員身體狀況合格,適合出賽,同時亦考慮到索契奧組委在奧運場地均設有完善醫療設備,且設有緊急醫療隊伍。

本會權衡了過往的經驗、當地行政的需求和教練工作的需要,並考慮到有關參賽體育總會沒有就隨團醫療人員提出正式申請,加上代表團人數比例的規定,故未能安排隨團醫療人員。

參考索契2014冬奧的其餘17個派出一名運動員的國家/地區代表團,其代表團的組成和人數與香港代表團相若。

二、索契2014冬奧中國香港代表團財政

  1. A.     實報實銷

索契2014冬奧中國香港代表團的費用由本會跟據代表團人數的預算向政府申請,當中包括機票、住宿、膳食、當地交通、保險及運動員賽前健康評估等各項開支。經政府審議後批出預算的九成(90%)由本會根據實際需要以實報實銷的形式運用,餘下的一成(10%)則由本會承擔。當中並不包括運動員備戰的費用,相關費用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直接向參賽體育總會提供資助。

  1. B.      餘款按程序退還政府

本會將根據政府程序,將未使用的撥款交回香港特區政府的有關部門。

本會肩負香港運動員參賽國際綜合項目運動會的職責,已在可行範圍內為運動員提供一切協助,以顧及運動員的利益為大前提,為香港運動員提供適切的支援,但本會對於不符事實的報道深表遺憾。

資料來源:港協暨奧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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