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訊】立法會財委會今日(17日)審議政府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的撥款申請,多名議員關注部分非本地註冊教練或不合資格申請7500元補貼,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回應時僅重複,若教練在學校或社福機構等任教的話仍合格申領資助,並指會放寬健身中心的10萬元補貼申請資格至根據《社團條例》的中心,但未有回應會否逐步重開運動場地。
自政府宣布第二輪抗疫基金的措施後,不少體育教練均反映擔心不合資格獲得7500元資助,連日來亦有不同組織召開記者會發聲。不同黨派的議員在今日的財委會會議上都有為教練發聲及提問,當中新界西朱凱廸表明會投反對票,質疑基金只是政府利用功能組別「政治分贓」:「否則你解釋不到為何張建宗司長所說的『心意』,開餐廳的就有20萬、開零售店就有8萬、補習社就只有4萬、自僱體育教練就只有一炮過的7500元;體育界、文化界的導師沒有選票,用7500元就可以打發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較早時間回應指,資助多少是各政策局負責釐定。
公民黨港島區議員陳淑莊就提及本地很多教練均沒有在香港註冊:「政府在兩輪基金均視乎哪些人有困難才去幫,但仍然可以有很多人不受惠。如果有跆拳道教練在韓國考了牌照,政府又如何處理他們?」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馬逢國及工聯會勞工界的陸頌雄同樣提出相關問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回應時僅重複政府早前的立場:「我們對在體育總會註冊的17000名教練都有支持,但如果教練沒有在總會註冊,但有在學校、社福機構或康文署任教的話,我們也有提供7500元的資助。如果仍然沒有的話,『保就業計劃』中的自僱人士也合資格申請7500元。」
民建聯港島區議員張國鈞就提及,收到一些機構及教練查詢,指行業生態令教練對能否得到資助有疑問:「現時的生態是學校會聘請一間機構再請教練,但究竟這些經公司向學校提供服務的教練又能否申請7500元?」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明白不同學校會有不同安排,未來會與學校再商討:「如果教練是經公司聘請的話,就可能只和公司有關係,理論上是應該有僱傭合約亦有供強積金。但如果他真的沒有供強積金的話,就要看清楚他和公司、學校的關係,我們會再和學校商討,但正常由學校直接聘請的話就可以申請7500元。」
業界代表馬逢國另外亦關注,市面上部分健身中心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註冊及營運,擔心不能得資一筆過10萬元資助。劉江華回應指最初構思只以商業登記牌照作標準,但後來與馬逢國商討後將會放寬:「如果健身中心不是商業機構,是以社團註冊的話我們都會支持。」新民黨港島區議員葉劉淑儀就指,60多間私人會所在沒有強制要求下仍然關閉,希望政府能盡快逐步重開場地:「世界各國都陸續表示要重啟經濟,政府能否靈活一點?游水有危險、焗桑拿有危險,但在大草地輪流打高爾夫球又有甚麼危險?能否放鬆少許讓市民能享受一下生活、鍛鍊下、運動下?」劉江華僅指私人會所已有10萬元資助,未有回應會否重開場地。
文:麥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