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訊】民政事務局昨日(29日)公布政府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中「健身中心資助計劃」的申請詳情,合資格的「健身中心」可在下星期一(5月4日)起至6月3日遞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申請一筆過10萬元津貼。
政府月初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援助措施,當中會為在《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被指令在3月28日起關閉的健身中心提供一筆過10萬元津貼。民政事務局昨日公布申請詳情,列出資格、申請日期及辦法等資料。合資格申請津貼的健身中心需在3月28日前已開始營運,並在當日按規例關閉。根據規例的定義,健身中心定義包括提供運動器械或器材以供使用,或就健體、舞蹈、瑜珈、普拉提、伸展運動及武術提供建議、指導、訓練 或協助的場所,當中「舞蹈」包括健身舞、社交舞、西方舞、中國舞、街舞等;「武術」則包括泰拳、拳擊、中國武術、柔道、空手道、跆拳道等。
合資格的健身中心負責人可在民政事務局網頁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商業登記副本、中心外觀及設施的彩色近照、今年內的宣傳資料及顯示中心在防疫措施下關閉日期的對外通告等資料,在下周一起一個月內親身或郵寄交到中國香港體適能總會。其他詳情可到民政事務局網頁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