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疫苗通行證周四起實施 室內室外體育處所有不同做法



【體路專訊】港府昨日(21日)交代即將於星期四(24日)實施的「疫苗通行證」詳情,尚未重開的體育處所、健身中心、泳池及遊樂場所等同樣納入「疫苗通行證」的適用處所。進入體育處所及康文署豁下場地的人士在措施正式實施後,需要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但進入室內或室外場地時有不同做法。

當局昨午宣布,將於星期四起實施「疫苗通行證」,意味進入《599F》章下列明處所的人士,除符合某幾種特別情況外均需符合新型肺炎疫苗接種要求。

  1. 首階段是星期四(2月24日)起至4月29日,12歲以上人士需接種至少1劑疫苗;
  2. 次階段是4月30日至6月29日,18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兩劑,12至17歲人士的接種要求與第一階段相同;
  3. 第3階段是由6月30日起,18歲或以上人士如接種第2劑未滿9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如滿9個月則需接種第3劑;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1劑未滿6個月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但如滿6個月則需接種第2劑。

體育處所(室內)、健身中心等需出示及掃瞄疫苗二維碼

當局指除獲豁免的情況外,任何人士進入或身處任何指明處所,均必須隨身攜帶電子或紙本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並在執法人員進行隨機抽查或其他執法行動時按要求出示。至於進入場所時是否需要出示紀錄,就分為「主動查核」及「被動查核」,室內體育處所、室內泳池、健身中心及遊樂場所等屬於「主動查核」場所。進入上述場所的人士需要出示包括二維碼的紀錄供處所掌管人掃描,如紀錄或豁免證明書沒有包含二維碼則要填寫表格。

體育處所(室外)等需出示疫苗二維碼但無需掃瞄

至於進入室外的公眾娛樂場所、體育處所及活動場所(例如主題公園、室外運動場及戶外音樂會等)的人士,亦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供處所掌管人以目視方式盡量確定進入人士持有相關紀錄,但無需掃描二維碼。如屬獲豁免「疫苗通行證」要求的人士,須向處所掌管人表明並按要求出示相關證明。如到訪人士未能出示疫苗接種紀錄、豁免證明書或其他豁免證明,處所掌管人可拒絕相關人士進入指明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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