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稿】日前,香港浸會大學體育學系主任暨前香港體育學院院長鍾伯光接受傳媒訪問時指,現時「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的總資金達130億,實具備充足的條件作大幅度資助精英運動員的改革,譬如繞過現今僵化的資助和行政制度,直接資助具潛質的運動員出國受訓。
事實上,在運動精英化的層面,出國受訓的成功例子亦俯拾皆是。例如,新加坡首塊奧運金牌得主史高寧年少時便隻身赴美國接受系統青訓(縱然不是國家資助他出國受訓)、中國泳隊的領軍人物孫楊在成長階段亦不時在澳洲接受訓練(暫且撇下禁藥的風波不談)。另外,試想想,若一個港人甚具踢足球的天份,到底盡快把他送往已具備優良青訓系統受訓,還是待香港運動界別再花上十多年作一些成效不明的改革,期間以他作為「白老鼠」對他的個人成長比較好呢?
然而,正如筆者早前在其他媒介表示,這項建議在實際操作上仍存一些隱憂。首先,香港運動界近年爆發了空手道和游泳的選拔不公風波,如不解決這個問題便直接推行資助年輕運動員出國受訓的計劃,那麼計劃實踐起來並無法釋除外界對運動界別私相授受的疑慮。
此外,改革建議與舊制度之間的張力須被正視。簡單而言,如繞過既有的制度推行改革建議,那麼既有制度的定位會有何改變呢?完全不理會舊制度的問題又會否窒礙新改革建議的推行呢?由於該改革建議仍在構思階段,所以那些問題都不易有一個清晰的答案。
還有,年輕運動員離鄉別井所須的心理支援不容忽視。不過,這個問題相對較易解決。香港每年也有不少莘莘學子負笈海外,要找一些好的配套案例作參考並不困難。體院亦可聘請運動心理學家或治療師照顧年輕運動員,盡可能減低他們思郷的情緒起伏。
其實,即使成功落實了資助年輕運動員出國受訓的改革建議,舊制度遺留下來的問題並不可能迅速消失得無影無蹤。畢竟,現時重點支援的運動項目始終累積了一些優勢;參與非重點支援運動項目訓練的年青運動員須花更大的氣力去證明自己的潛質,說不定最後還是要先自費參加比賽,待拿到好成績後才得到資助。因此,可以預期的是,計劃付諸實踐後仍須有一個過渡期去把目標和現實拉近。
無論如何,運動界別肥上瘦下的問題亟待扭轉。在原則上,資助具潛質年輕運動員出國受訓毫無疑問是項好建議,只是基於上述隱憂,改革推行得太急速會引起運動界別保守派的反彈,而基於運動精英化層面的競爭激烈性,改革推行得太慢,則既被領先國家拋離更大的距離,亦被後來者居上。問題棘手之處,正在於此。
註:本文旨在較詳細解釋作者在《左右紅藍綠》和《Sunday有理講》所表達的觀點。
作者:楊庭輝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副研究員、新力量網絡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