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訊】政府上星期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援助措施,包括向註冊體育教練發放7500元補助,以及向健身中心、桌球室及保齡球場等場所負責人發放10萬元補助。不過有教練及運動學校負責人擔心未能受惠,或不清楚是否合資格得到補助。政府回應指在學校任教但沒有註冊的教練仍有機會領取補貼,但從事教練工作的證明方法及受惠的運動學校類別等其餘技術性問題就仍要商討,預計會在星期五的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解答。
政府上周公布援助措施後,連日來均有不同項目教練表示任教多年但未考獲牌照,昨日就有健身教練召開記者會,指擔心自己成為措施以外、不符合領取資助的一群,同時指部分兼任教練的運動員因經常離港集訓,在沒全職工作下沒有強積金供款,無法受惠於自僱人士的補助。根據各個體育總會網頁,撇除欖球、射箭及跆拳道等部分沒有列出教練名單的總會,其餘總會的教練一共近9000人。不過政府至今仍未明確就領取資格詳細解釋,只在記者會的補充資料中指預計有17000名註冊教練受惠。
另外,根據政府上月刊憲的《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需要停業的健身中心包括提供運動器械或器材以供使用,或就健體、舞蹈、瑜珈、普拉提、拉筋及武術提供建議、指導、訓練或協助的場所。但有劍擊學校及體育舞蹈學校負責人日前接受《體路》訪問時表示,擔心學校不合符政府的「健身中心」資格而不獲補助。
本網昨日(11日)就在外國註冊或任教多年但沒有註冊的教練情況、如何證明過去一年從事教練工作,以及游泳、劍擊、跳繩、足球學校及拳館等是否在「健身中心」的定義內,向民政事務局及負責抗疫基金工作的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查詢。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從各總會遞交的數字中預計有17000人受惠,當中所有已註冊的教練將合格領取。如果教練是在海外註冊或沒有註冊,但在學校任教的話,仍有機會透過「學校教練」一項領取補貼,有強積金戶口的自僱教練亦可以「自僱強積金供款人士」身分得到資助。至於證明一年內任教的方法、哪些運動學校或中心受惠於10萬元等問題,就仍要與各體育總會商討,並會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解答。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表示,會和11名局長出席星期五的立法會特別財委會。
政府上星期三公布的援助措施中,體育界受惠的包括向每名於體育總會及體育機構過去一年從事教練工作的註冊教練,及擔任學校教練的人士發放一筆過7500元補助,另外又會向被勒令關閉的健身中心、桌球室、溜冰場及保齡球場等場所營運者提供10萬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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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麥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