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時,我孤獨,但不寂寞



20150130-04chengsoso

【體路專欄】小女子職業為巿場推廣,因為喜歡接觸不同的人,了解和硏究他們的行為,所以才入行。但有說做一行厭一行,每天遇見許多人,要與自己喜歡和不喜歡的人打交道,也要解答許多人的問題,要笑的、要說的,咀臉其實還蠻累。跑步的習慣正好平衡了我這「社交疲憊」的狀況。

跑步是鮮有的、自己與自己相處的時間,感覺很窩心、舒服,跑者一定明白我的意思,面孔表情也可以塌下來。(如果你不怕樣衰或別人說你串的說話)非跑步的朋友常問,跑者動輒跑兩至四小時,心裡究竟是在想些什麼呢?其實,許多時候我是什麼也不想,像電影<阿甘正傳>中的Forrest Gump一樣,只是一直跑,為喜歡跑而跑,別人卻好奇地要冠以堂而皇之的原因:為慈善?為女權?為….? 要說原因,喜歡就是本身的原因!

但長距離練跑,也是希望在馬拉松比賽中不要受傷,要「天下無傷」、「長跑長有」,當要長時間與自己相處,和自己說話就是不能避免的事。會想想「海邊的鳥很自由啊,他們也沒有人生計劃,他們什麼也不怕」、「為什麼自己和路上的人下雨也還要在跑啊?儍的嗎?」、「跑完喝杯什麼牌子的啤酒好呢?」….像阿甘說:不知人生路上會遇上什麼人,像吃一盒什錦朱古力,每次也嚐到不同味道,最重要的是享受過程每一步。

馬拉松比賽時,主要在遊說自己「已經跑了四份之一了」、「好!跑多兩公里請自己食粒鹽糖」、「究竟我為什麼要跑42.2公里啊?」、「腳提不起了,加油!絕不能用走的!」、「跑完請你喝啤酒!唔好停呀」每次比賽,像精神分裂般,內心有自己、天使和魔鬼的聲音互相對話,不知道你們是不是同樣地遇上這個「精神問題」,不過有時候也喜歡這熱鬧,因為自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像人生:跑步時,我孤獨,但並不寂寞,因為我有我自己和主作伴。那是我跑在漆黑和恐懼中也心境平靜的原因。跑畢42.195公里?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馬可福音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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