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欄】爭取第七輪抗疫基金?不如先解決八成教練不被承認的問題!



【體路專欄】當立法會議員霍啟剛於3月12日於社交媒體上出Post時提及「#同時爭取第七輪抗疫基金」時,我又想起盲點問題一日未解決,再有第八輪、第九輪及第十輪,都是杯水車薪以及只有少數人受惠。

霍啟剛議員於社交媒體上出Post時提及「#同時爭取第七輪抗疫基金」,但我又認為盲點問題一日未解決,再有第八輪、第九輪及第十輪,都是杯水車薪及無助經濟復甦。(圖片來源:霍啟剛Facebook)

早兩個星期筆者就「政府以月薪3萬蚊聘請社區隔離設施內務管理助理」接受電視台Zoom訪問,探討一下究竟能否幫助全香港體育教練?

我答案是「幫!唔!到!」

3.1萬港元月薪的工作,在各行各業大受打擊下當然吸引(但要搵命搏),然而保安局的招聘條件是,體育教練必須要持有香港相關體育總會認可的有效教練或導師證書,就等同「抗疫防疫基金一樣」,來來去去都是93個總會的1.3萬名教練。

保安局沒有錯,因為保安局都是跟從民政事務局前六輪之「防疫抗疫基金 -向註冊體育教練補助金計劃」名單,而最大問題是,究竟政府決策團隊是否知道,香港保守估計多達6至7萬名運動教練,包括游泳教練、籃球教練、足球教練、健身教練、跳舞教練等等?即是說話不足兩成體育教練可以申請保安局這份「荀工」!

每次「防疫抗疫基金 -向註冊體育教練補助金計劃」出爐時或可供申請時,媒體在有限的截稿時間內只可依書直說去報導,而不會有時間及版位去探討,究竟是否所有運動教練受惠?領取津貼真的是有需要的人?而檢視計劃是否到位的責任不應在媒體上,而屬於政府管治團隊。

舉個例子就會明白,例如甲一/甲二/乙組籃球員/足球員*如果有從事籃球/足球教練工作,他們由於不是籃總/足總總會教練,均未能申請「向註册體育教練提供一筆過補助金(1萬元) 」這項資助;除非這班甲一籃球員/足球員是被學校聘請,便要轉折地從「防疫抗疫基金(第8a) 學校興趣班導師、教練、培訓人員或興趣班的營辦者」申請資助。

於《港台體壇123》之《體育產業鏈》環節中,筆者向梁麗勤及余翠怡兩位主持道出,健身中心及體育處所全面停業,賠償根本不足以繼續營運,理應推行「有限度營業」。

結果一樣便ok啦,上述的籃球員/足球員還是拿到錢,有什麼分別呢?

錯了,他們不被承認是「體育教練」,想在疫情下申請成為「社區隔離設施助理」幫補一下都沒資格!(有些球員更是曾代表香港出賽!)

另外有件事更是笑話,有一些在總會工作的教練的正職未受影響,但依然可以申請「向註册體育教練提供一筆過補助金(1萬元) 」計劃,原因是計劃中未有說明申請者必須是「失業」或「待業」,故他們申請是沒問題。公平地說,這些教練正職以外的教波亦受影響,但是否每個總會都有減薪及裁員情況,就不得已知。

上次我於《分析「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運動及健身業)的盲點》一文中有讚有彈,其中想補充一點是,以450平方米(4,500呎)去計算,食肆行業可以營運到晚上六時,有30萬賠償;相反健身中心及體育處所全面停業,僅賠10萬如果有第七輪抗疫基金;如果霍啟剛議員準備爭取,也可留意一下這個盲點。

現時疫情已令各行各業(除清潔行業及網購行業)陷入困境,Trial and Error的管理方式亦不再合適去對抗疫情;政府管治團隊是時候要定下「復業路線圖」;否則失業率上升,對香港未來發展不是好事。

*不止籃球員及足球員,讓有排球員及其他運動員,篇幅所限,不能一一盡錄。

早前筆者接受創業家兼Youtuber李芷慧(Zoe)訪問,探討防疫基金盲點及提出建議。(張鼎軒攝)
訪問片段:https://youtu.be/O0DG3PfMM5o

文:邱益忠
(AASFP運動公關|NBA專欄作家|創業顧問|運動經理人)
Instagramgordon_khoo

(專欄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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