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欄】觀賞奧運,除了運動員在競技場上的超卓表現外,更為人所津津樂道的,是運動員透過運動而成就的人性光輝。判斷一位運動員是否偉大,不能單以他/她的成績為準則,更重要的,是看他/她對後世所帶來的啟發,2012年的倫敦奧運,以「激勵一代人」(Inspire a generation)為口號,可謂十分符合奧運精神。
奧林匹克主義的崇高理想,是促使奧運會成為一項普世活動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個理想之具體化,必須藉由真實的生命才能得以呈現,所以,給人訴說奧運精神,不能只是空講一些核心價值 (core values) 或是格言(motto),這些東西可以隨便瀏覽一些關於奧運的網頁就可以找到,但是卻不一定能夠帶來啟發。聖雄甘地在被問及可以給美國的黑人傳遞怎樣的信息時這樣說:「我的生活本身就是信息了。若不是的話,那麼任何我現在所寫的都不能滿足這目的了。」換作是一位運動員回應可以帶給這個世界怎樣的信息時,他大概可以這樣說:「我在競賽場內場外的生活,就是我的信息,別無其它。」
到底,怎樣的運動員才是偉大的運動員呢?我想到的是「抓緊永恆的點滴」這一句話;永恆意味著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在歷史的長河中,偉大的運動員憑藉其傑出成就及人格典範,創造出不朽的英雄事蹟,讓後世仰望及學習。筆者曾經以「奧運英雄」為題,介紹十名運動員的事蹟給學生認識,挑選的原則著重其事蹟是否具有恆久的教育價值,被我選上的,都是十分經典的,以下是我對這些被選的「奧運英雄」的簡評 (詳細資料可於網上自行搜尋):
Jesse Owens (1936 Berlin Olympics)
這位柏林奧運的英雄,能夠力抗納粹德國的種族歧視,一口氣奪得四面金牌,堪稱奧運英雄中的英雄。
楊傳廣 (1960 Rome Olympics)
時下不少年青人,只認識劉翔,卻不知「亞洲鐵人」是誰,實在令人搖頭歎息。首位奪得奧運獎牌的中國人,不是許海峰、也不是劉翔,而是楊傳廣,他與同門Rafer Johnson的君子之爭,充份表現了奧林匹克主義所宣揚的友誼及尊重,所以,他是我心目中的奧運英雄。
Dick Fosbury (1968 Mexico City Olympics)
這位將背越式 (Fosbury Flop) 發楊光大的美國跳高名將,展現了奧運追求卓越的價值,不能不提。
Bob Beamon (1968 Mexico City Olympics)
雖然是在高原地帶所創下的跳遠世界紀錄,8.90米的成績是經典及戲劇性的,怎能不讓學生知道呢?
John Stephen Akhwari (1968 Mexico City Olympics)
不少人都只會留意成功者的事蹟,其實失敗者的事蹟也很值得我們學習。沒有了爭勝的理由,仍然堅持完成一個漫長的馬拉松,更留下了這一名句: “My country did not send me to Mexico City to start the race. They sent me to finish.”,實在令人激節讚賞。
Mark Spitz (1972 Munich Olympics)
七面金牌、七項世界記錄,堪稱為完美的表現,又一個不能不提的例子。
Nadia Comaneci (1976 Montreal Olympics)
首位在體操史上奪得10.0的哥曼尼茲,其事蹟及生平,極具傳奇色彩。
Carl Lewis (1984, 1988, 1992 and 1996 Olympics)
參加過四屆奧運,合共奪得了九金一銀,蟬聯一百米冠軍 (1984及1988),連續四屆跳遠冠軍,這樣的人物也不給學生介紹一下,真是說不過去!
Florence Griffith Joyner (1988 Seoul Olympics)
跑得快過很多男子,將女子一、二百米的世界記錄大幅提高 (100m – 10.49s, 200m – 21.34s),美艷且有明星風采的姬菲芙 (連中文譯音也是如此動聽),絕對是值得一提的運動員。加上英年早逝及永遠不能平息的禁藥誹聞,使她成為一個得值得探討的人物。
Derek Redmond (1992 Barcelona Olympics)
一個失敗卻讓萬人見證了人類偉大的情操 – 堅持及親情,這使他成為了奧運 “Celebrate Humanity” 這一主題不可或缺的重點人物。
英雄,是否就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理念呢?現實生活中,英雄也不過是凡人,是平凡的人做了不平凡的事,因此便成了英雄;然而,盡力參與及奮力拼搏的人生,已然是一項不平凡的成就了。讓我用以下這一段說話,給這篇文章作結:
奧運會中,總有很多未被發掘及未被訴說的英雄事蹟,那些生命的感人故事,只能夠由「你」親自的去學習,也只有「你」能夠在「你」的人生中,活出「你」的奧運精神。